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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欧盟国家对CE标志产品要求通知

发布者:李剑源    发布日期:2010/9/11

欧盟国家强制要求产品携带CE标志,如相关产品进入当地海关时没有携带CE标志,当地海关将有可能拒绝清关而要求退回(退运费由发货人承担)、销毁或充公,并同时处于罚款,罚款规定由发货人支付,会在无通知的情况下直接向发货方收取。所以,请务必留意寄往欧盟国家的产品,必须确保货件符合当地海关规定贴有CE标志,否则产生一切责任和费用将由发货人承担。
参考信息:CE标志适用的产品有:电子产品,电流设备,玩具,医疗设备,建材,机械,工业安装,家用设备,压力设备,个人防护设备,娱乐游艇,冰箱等等。
欧盟共有27个成员国(截止到2009年1月),他们是:英国、法国、德国、意大利、荷兰、比利时、卢森堡、丹麦、爱尔兰、希腊、葡萄牙、西班牙、奥地利、瑞典、芬兰、马耳他、塞浦路斯、波兰、匈牙利、捷克、斯洛伐克、斯洛文尼亚、爱沙尼亚、拉脱维亚、立陶宛、罗马尼亚、保加利亚。
CE标志必须加贴在产品上的显著位置,应清晰可辩,不易涂抹。通常情况下,CE标志加贴在产品或其参数标牌上;若不能将CE标志直接贴到产品上,也可加贴到产品的包装或产品附带文件上,但需证明CE标志不能贴在产品上的原因。CE标志最低高度不得少于5mm,如果缩小或扩大应按比例进行。
CE标志是欧洲共同市场安全标志,是一种宣称产品符合欧盟相关指令的标识。
请大家转告客户。谢谢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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